委托代銷增值稅稅率
委托代銷商品即企業(yè)委托其他單位代為銷售商品。委托代銷商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視同買斷代銷方式;二是純粹收取手續(xù)費代銷方式。不論是“視同買斷”代銷方式,還是收取手續(xù)費代銷方式,在代銷活動中,受托人與委
2024.11.24委托方的會計處理
委托代銷分為實銷額結算方式代銷和手續(xù)費方式代銷。實銷額結算方式代銷是指委托方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將貨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將貨物加價出售,與委托方按照代銷合同約定的價格結算,通常情況下委托方不另外向受托方支付手續(xù)費。手續(xù)費方式代銷是指委托方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將貨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將貨物出售,委托方另外向受托方支付手續(xù)費。
一、無論是實銷額結算方式代銷還是手續(xù)費方式代銷,只要受托方可以將沒有代銷出去的貨物退回給委托方,委托方在發(fā)出貨物時,與貨物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給受托方,不應確認收入,應將“庫存商品”轉入“委托代銷商品”科目。委托方應在受托方銷售貨物后,收到受托方交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并結轉成本。
二、采取手續(xù)費方式代銷貨物的,委托方在與受托方結算貨款時,還應向受托方支付手續(xù)費。應按手續(xù)費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
會計實操: 泰和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采取手續(xù)費方式委托勝利公司(一般納稅人)代銷其產品,2022年5月3日,發(fā)出產品200件,成本為80000元,不含稅售價90000元。5月26日收到勝利公司報來代銷清單,200 件產品已經全部售出,泰和公司向勝利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90000元,增值稅額11 700元。按照合同約定,泰和公司應付給勝利公司1500元代銷費用。5月28日泰和公司收到勝利公司扣除手續(xù)費后的貨款。泰和公司的會計處理為:
(1)發(fā)出代銷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80 000
貸:庫存商品 80 000
(2)收到勝利公司的代銷清單,并向勝利公司開具專用發(fā)票時:
借:應收賬款——丙公司 101 7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9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 7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80 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 80 000
(3)收到勝利公司交來的手續(xù)費結算清單時:
借:銷售費用 1 500
貸:應收賬款——丙公司 1 500
(4)收到勝利公司劃來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100 200
貸:應收賬款——勝利公司 100 200
受托方的會計處理
一、采用實銷額結算方式代銷貨物,受托方在貨物售出后應確認收入、結轉成本。確認收入作正常的會計處理,結轉成本時,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受托代銷商品”科目,同時將“受托代銷商品款”轉入“應付賬款”科目;待收到委托方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確認當期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或“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二、采用手續(xù)費方式代銷貨物,受托方在貨物售出后不確認收入,貨物含稅銷售款扣除手續(xù)費后余款應歸還委托方。受托方在銷售貨物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將“受托代銷商品”和“代銷商品款”科目對沖。待收到委托方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確認當期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或“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會計實操:宏祥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采取手續(xù)費方式委托泰和公司(一般納稅人)代銷其產品,2022年5月3日,發(fā)出產品200件,成本為80000元,不含稅售價90000元。5月26日收到泰和公司報來代銷清單,200件產品已經全部售出,宏祥公司向勝利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90000元,增值稅額11700元。按照合同約定,宏祥公司應付給泰和公司1500元代銷費用。5月28日宏祥公司收到泰和公司扣除手續(xù)費后的貨款。泰和公司的會計處理為:
(1)收到受托代銷商品時,按協議作價:
借:受托代銷商品90000
貸:代銷商品款 90000
(2)售出受托代銷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101 700
貸:應付賬款—宏祥公司 9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 700
借:代銷商品款9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 90 000
(3)計算應收取的代銷手續(xù)費時:
借:應付賬款—宏祥公司 1 5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1500
(4)向委托方支付款項,并收到委托方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借:應付賬款——甲公司 88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 700
貸:銀行存款 100 200
會計實操:宏祥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采取實銷額方式委托泰和公司(一般納稅人)代銷其產品,2022年5月3日,發(fā)出產品200件,成本為80000元,不含稅售價90000元,泰和公司可以加價出售,宏祥公司不支付代銷手續(xù)費。5月26日泰和公司將 200 件商品全部售出,向購買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100000元,稅額13000元,同日向宏祥公司開出代銷清單。5月27日宏祥公司向泰和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90000元,增值稅額11700元。5月28日宏祥公司收到泰和公司全部代銷貨款。
泰和公司的會計處理為:
(1)收到受托代銷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90 000
貸:代銷商品款 90 000
(2)售出受托代銷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113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90 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 90 000
借:代銷商品款 90 000
貸:應付賬款——宏祥公司 90 000
(3)交付代銷清單并收到宏祥公司開具的專用發(fā)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 700
貸:應付賬款——宏祥公司 11 700
(4)支付代銷商品款時:
借:應付賬款——宏祥公司 101 700
貸:銀行存款 101 700
委托代銷商品即企業(yè)委托其他單位代為銷售商品。委托代銷商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視同買斷代銷方式;二是純粹收取手續(xù)費代銷方式。不論是“視同買斷”代銷方式,還是收取手續(xù)費代銷方式,在代銷活動中,受托人與委
2024.11.24最近收到學員留言,公司一般納稅人,平時都是公司直接對外銷售貨物,現準備找一家合作單位幫忙代銷,對方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手續(xù)費,合作單位要求我們給他們全額開具發(fā)票。2019年9月對方銷售收到10000
2024.11.24鄭重聲明:嚴禁抄襲,違者必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本文作者:張春光律師【錦天城律所】個人專著:《二手房買賣疑難問題全解與典型案例裁判規(guī)則》、《執(zhí)行與執(zhí)行異議疑難問題全解與典型案例裁判規(guī)則》2021年1
2024.11.24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岳冰 何霞購買“法拍房”要交稅費嗎?怎么交?買賣雙方各自如何承擔?日前,南陽市新野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馮某因欠他人債務,自身無能力償還,法
2024.11.24委托方的會計處理委托代銷分為實銷額結算方式代銷和手續(xù)費方式代銷。實銷額結算方式代銷是指委托方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將貨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將貨物加價出售,與委托方按照代銷合同約定的價格結算,通常情況下委托方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