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稅評估原則
稅會差異通俗來講,就是會計上認定的繳稅金額與稅務局認定的金額不一致,而其中暫時性差異(以后年度可以調整為一致)就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暫不討論教科書理論,常見的遞延所得稅業(yè)務(資產/負債)總結如下:【遞
2024.11.24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及費用明細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yè)按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因暫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以及對當期損益、其他所有者權益的影響等情況。
二、主要項目編報說明
1、分析存在暫時性差異資產、負債項目的會計基礎和計稅基礎
涉及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有差異的,應當分別按照稅務政策計算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沒有差異的,不需要計算資產及負債的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yè)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
通常情況下,資產在取得時其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是相同的,后續(xù)計量過程中因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與稅法規(guī)定不同,可能產生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
例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以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資產計提的折舊(耗)及攤銷。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例如,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因實際計提和支付在不同期間導致的應付職工工資余額,預計負債等。
資產、負債的會計基礎按存在暫時性差異項目的賬面數(shù)據(jù)填列。
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為按稅法規(guī)定確定的資產、負債的價值,會計基礎與計稅基礎的差異即為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根據(jù)制度要求對應分別計入當期損益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遞延所得稅的影響也應當相應的分別計入當期損益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
計入當期損益的暫時性差異即為時間性差異,要求時間性差異應當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的相應納稅調整金額一致。
2、計算確定資產、負債的會計基礎和計稅基礎
(1)資產及資產減值類
資產類涉及會計處理與稅務政策可能存在暫時性差異的情形主要包括:公允價值變動、資產折舊(耗)或攤銷年限、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因計提減值準備后計提折舊(耗)以及500萬元以下資產稅務加速折舊的差異;因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一般為歷史成本,并同時要求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的進行折舊或攤銷,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均應作為暫時性差異,待處置時轉回該暫時性差異。
資產減值類涉及會計與稅務政策有差異的情形主要包括:會計基礎要求對相關資產按會計政策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稅務對資產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一律不允許抵扣。
如存在折舊(耗)以及攤銷政策差異的,還應當包括政策差異,由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yè)固定資產的折舊會計政策選用的是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與稅務處理一般沒有差異;但油氣資產的折耗會計政策選用的是產量法,與稅務規(guī)定的直線法存在差異。
1)“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根據(jù)“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價值,根據(jù)“交易性金融資產”所屬二級明細科目“成本”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的暫時性差異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部分,該暫時性差異應當于出售或處置相應資產時轉回。
2)“衍生金融資產”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填報口徑同“衍生金融資產/負債分類匯總表” 衍生金融資產項目;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其成本價值,對期權類衍生品計稅基礎等于其初始成本,對于非期權類衍生品應為零。
3)“其他應收款-衍生損益掛賬”: 本項目會計基礎填報口徑同“衍生金融資產/負債分類匯總表” 其他應收款-衍生損益掛賬項目;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其成本價值,一般應為零。
4)“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根據(jù)“投資性房地產”所屬“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明細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應當根據(jù)投資性房地產資產原值扣除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舊或者攤銷后的凈額填列。
5)“其他權益工具”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其他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本項目根據(jù)“其他權益工具”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的暫時性差異為其他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部分,該暫時性差異應當于出售或處置相應資產時轉回。
6)“以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根據(jù)“投資性房地產”所屬“成本模式計量”明細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應當根據(jù)投資性房地產資產原值扣除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舊或者攤銷后的凈額填列。
7)“固定資產-資本化利息(僅限于07年銜接轉換)”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2006年會計準則執(zhí)行銜接轉換追溯調整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的資本利息金額。
8)“固定資產-不包括資本化利息”項目:該項目會計基礎反映固定資產原值扣除相應計提的累計折舊、資本化利息和減值準備后的賬面價值,計提的折舊系按照公司實際采用的折舊政策計算應計提的折舊金額。本項目根據(jù)相關“賬面原值”、“累計折舊”、“資產減值準備”分析計算填列。
本項目計稅基礎應當根據(jù)固定資產原值扣除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舊后的凈額填列。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舊應當根據(jù)存在暫時性差異的各項固定資產計算填列。
因固定資產大修理或其他改造支出發(fā)生的費用與稅法要求允許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異,應在本項目填列;除特殊規(guī)定外,稅法不確認企業(yè)后續(xù)的資產評估增值,造成資產的計稅基礎與會計賬面價值的差異,需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由于固定資產投資未實現(xiàn)利潤在合并報表層面抵銷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也在此處填列。
除特殊規(guī)定外,稅法不確認企業(yè)后續(xù)的資產評估增值,造成資產的計稅基礎與會計賬面價值的差異,需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由于固定資產投資未實現(xiàn)利潤在合并報表層面抵銷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也在此處填列。
9)“油氣資產”項目:該項目會計基礎反映油氣資產原值扣除相應計提的累計折耗和減值準備后的賬面價值,計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實際采用的折耗政策計算應計提的折耗金額。本項目根據(jù)相關“賬面原值”、“累計折耗”、“資產減值準備”分析計算填列。
本項目計稅基礎應當根據(jù)油氣資產原值扣除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耗后的凈額填列。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舊應當根據(jù)存在暫時性差異的各項固定資產計算填列,其中:
“油氣資產減值準備”項目:參照“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項目說明。
“油氣資產折耗”項目:該項目會計基礎反映油氣資產計提的累計折耗,計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實際采用的折耗政策計算應計提的折耗金額。本項目根據(jù)“累計折耗”分析計算填列。
本項目計稅基礎根據(jù)國家稅務部門《關于開采油(氣)資源企業(yè)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折耗、攤銷、折舊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9號)的計提標準計算應計提的累計折耗。
“預計的油氣資產棄置費”項目:因油氣資產中的預計棄置費及計提的折耗稅務均不認可(計稅基礎為零),油氣資產-預計棄置費計提的折耗應作為暫時性差異,已使用棄置費應作為暫時性差異的轉回。
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油氣資產-預計棄置費計提的累計折耗,計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實際采用的折耗政策計算應計提的折耗金額,根據(jù)“累計折耗”分析計算填列;計稅基礎根據(jù)“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已使用的棄置費用” 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0)“無形資產”項目:該項目會計基礎反映無形資產原值扣除相應的累計攤銷和減值準備后的賬面價值,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系按照公司實際采用的無形資產攤銷政策計算累計應攤銷余額,本項目根據(jù)存在暫時性差異的無形資產相關“成本”、“累計攤銷”、“減值準備”分析計算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應當根據(jù)無形資產原值扣除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攤銷標準計算累計應攤銷數(shù)后的凈額填列。按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攤銷標準計算累計應攤銷數(shù)應當根據(jù)存在暫時性差異的各項無形資產并計算填列。
11)“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參照“無形資產”項目。其中:“與租賃資產修理改造相關的費用化支出與稅法要求允許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異,比如租賃加油站或其他固定資產隱患和形象改造支出,在此填列;填報會計處理一次性進費用,而稅法要求攤銷的一次性支出,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開辦費、一次性支付的租金支出等,在此填列。
12)“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項目:本項目反映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具體包括: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債權投資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等,但不包括商譽減值準備,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形成的商譽屬于永久性差異,對商譽計提的減值準備也應當作為永久性差異;同時也不包括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油氣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本項目會計基礎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及所屬明細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按稅法規(guī)定,公司實際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均不允許稅前扣除,均屬于暫時性差異(商譽減值準備除外),計稅基礎為零。
13)“其他資產”項目:參照上述相關項目填列。
“合并產生的未實現(xiàn)內部損益”項目:企業(yè)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因抵銷未實現(xiàn)內部銷售損益導致合并資產負債表中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在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yè)按照適用稅法規(guī)定確定的計稅基礎之間產生暫時性差異的,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應當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調整合并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但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及企業(yè)合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除外。
會計費用性列支但稅法要求分期攤銷的支出,應在其他填列。如:與租賃資產修理改造相關的費用化支出與稅法要求允許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異,比如租賃加油站或其他固定資產隱患和形象改造支出,在此填列;填報會計處理一次性進費用,而稅法要求分期攤銷的支出,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開辦費、一次性支付的租金支出等,在此填列。
“被套期資產-未確認承諾”項目:會計基礎反映作為被套期項目的已確定的未確認承諾的公允價值變動,根據(jù)“被套期資產-已確定的未確認承諾”科目的公允價值變動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其成本價值,一般為零。
(2)負債類
負債涉及會計處理與稅務政策可能存在暫時性差異的情形主要包括:負債的會計基礎應當根據(jù)權責發(fā)制對已發(fā)生的業(yè)務可以根據(jù)實際形象進度進行預計和暫估,而負債的計稅基礎一般以結算單據(jù)、發(fā)票作為確認依據(jù);因負債的計稅基礎一般為歷史成本,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均應作為暫時性差異,待處置時轉回該暫時性差異。
1)“交易性金融負債”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反映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根據(jù)“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交易性金融負債的成本價值,根據(jù)“交易性金融負債”所屬二級明細科目“成本”科目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的暫時性差異為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部分,該暫時性差異應當于轉讓或收回相應負債時轉回。
2)“衍生金融負債”項目:本項目會計基礎填報口徑同“衍生金融資產/負債分類匯總表” 衍生金融負債項目;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其成本價值,對期權類衍生品計稅基礎等于其初始成本,對于非期權類衍生品應為零。
3)“其他應付款-衍生損益掛賬”: 本項目會計基礎填報口徑同“衍生金融資產/負債分類匯總表” 其他應付款-衍生損益掛賬項目;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其成本價值,一般應為零。
4)“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項目:該項目會計基礎反映根據(jù)權責發(fā)生制確認但未支付的應付職工工資余額,計稅基礎為賬面余額扣除稅務當期不允許抵扣應當由支付期間抵扣的部分,一般為零,即按職工工資計提但在當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下一年5月31日)仍未支付的部分一般作為暫時性差異。公司當期計提未支付的工資余額稅務部門已同意在當期抵扣的,即當期未作為納稅調整部分,不應當作為暫時性差異。
該項目會計基礎根據(jù)“應付職工薪酬”及其所屬明細項目余額分析填列;計稅基礎為賬面余額扣除稅務當期不允許抵扣應當由支付期抵扣的部分,當期不允許抵扣應當由支付期抵扣的金額(暫時性差異),應當參照各期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以及“應付職工薪酬”及其所屬明細項目余額分析填列。
5)“預計負債”項目:該項目會計基礎為“預計負債”項目及其所屬明細項目余額分析填列,但不應包括永久性差異部分,如預計負債中的擔保支出屬于永久性差異,不應在會計基礎中填列。計稅基礎一般為零。
該項目計稅基礎一般為零。但由于“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預計棄置成本”初始不確認暫時性差異,“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已使用的棄置費用”作為“預計的油氣資產棄置費”項目的計稅基礎,因此這兩個科目的余額應作為該項目計稅基礎填列。
6)“其他負債”項目:參照上述相關負債項目填列。
“暫估應付款項”項目:填報未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尚未支付的暫估應付、預提費用。比如未收到發(fā)票的成本暫估、預提租賃費、機器設備維修費、勞務費等。長賬齡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也在此處填列。
“被套期負債-未確認承諾”項目:會計基礎反映作為被套期項目的已確定的未確認承諾的公允價值變動,根據(jù)“被套期負債-已確定的未確認承諾”科目的公允價值變動年初、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本項目計稅基礎反映其成本價值,一般為零。
(3)允許抵減以后年度利潤的可抵扣虧損
填報按稅法規(guī)定以后年度將會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可結轉以后年度的虧損額。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年度虧損時,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所得彌補,但結轉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股份公司合并納稅成員企業(yè)在總部集中清算年度發(fā)生的虧損,已由總部統(tǒng)一盈虧相抵,各成員企業(yè)不得再用本企業(yè)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行稱補虧損。下屬子公司的產生的可抵扣虧損可在此處填列。
(4)合并抵銷調整
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是與同一稅收征管部門對同一納稅主體征收的所得稅相關或者對不同的納稅主體相關,但在未來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轉回的期間內,涉及的納稅主體意圖以凈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或是同時取得資產、清償債務。
一般情況下,在個別財務報表中,當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可以以抵銷后的凈額列示(“固定資產-不包括資本化利息、無形資產”暫按資產計算結果分別列示)。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yè)中,一方的當期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資產與另一方的當期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不能予以抵銷,除非所涉及的企業(yè)具有以凈額結算的法定權利并且意圖以凈額結算。
上述合并抵銷調整僅適用于子公司,分公司不進行上述重分類調整。
3、計算可抵減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1)存在暫時性差異事項的,應當根據(jù)會計基礎大于計稅基礎的資產或計稅基礎大于會計基礎的負債計算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根據(jù)會計基礎小于計稅基礎的資產或計稅基礎小于會計基礎的負債暫時性差異計算可抵減暫時性差異。
(2)暫時性差異的計算公式
1)資產類
當會計基礎>計稅基礎時,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會計基礎-計稅基礎
當會計基礎<計稅基礎時,可抵減暫時性差異=計稅基礎-會計基礎
2)負債類或資產減值類
當會計基礎>計稅基礎時,可抵稅暫時性差異=會計基礎-計稅基礎
當會計基礎<計稅基礎時,應納減暫時性差異=計稅基礎-會計基礎
為了便于理解,將資產減值類單獨歸為一類,因資產減值系資產的備抵項目,故計算其暫時性差異的公式與負債類相同。
3)允許抵減以后年度利潤的可抵扣虧損只可能為可抵減暫時性差異。
4)如果企業(yè)預計未來不能取得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用于抵扣而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當作為“未確認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填列,并按相關要求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未確認的原因及各類未確認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的金額。
4、預計未來實際可抵減暫時性差異
(1)企業(yè)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2)企業(yè)在確定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包括未來期間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實現(xiàn)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轉回而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應提供相關的證據(jù)。
(3)企業(yè)應當根據(jù)稅法的規(guī)定,允許抵減以后年度利潤的可抵扣虧損,應當以在發(fā)生虧損后的預計未來五年內能夠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4)如果企業(yè)預計未來不能取得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用于抵扣而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當作為“未確認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填列,并按相關要求在財務報表附中披露未確認的原因及各類未確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金額。
5、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1)遞延所得稅資產=已確認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適用稅率
(2)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適用稅率
6、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對應項目的確認
(1)暫時性差異對應影響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的,其對遞延所得稅的影響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如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現(xiàn)金流量套期利得或損失、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利得或損失、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等;
(2)暫時性差異對應影響計入損益項目的,其對所得稅的影響計入“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項目,如資產折舊(耗)及攤銷、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以公允價值計價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負債等。
三、主要表內關系
1、可抵減暫時性差異=資產的會計基礎小于計稅基礎部分或負債的會計基礎大于計稅基礎部分。
2、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資產的會計基礎大于計稅基礎部分或負債的會計基礎小于計稅基礎部分。
3、遞延所得稅資產=已確認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公司適用所得稅稅率
4、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公司適用所得稅稅率
5、當暫性差異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時,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與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數(shù)-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數(shù))+(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數(shù)-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數(shù))。
6、當暫性差異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項目時,計入本年遞延所得稅費用(與計入當期損益相關的所得稅影響)=(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數(shù)-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數(shù))+(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數(shù)-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數(shù))
7、直接計入本年遞延所得稅費用-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數(shù)-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數(shù))+(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數(shù)-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數(shù))。
8、主要表內關系
5欄=(7+9)欄;6欄=(8+10)欄;21欄=(15+16+17-18+19+20)欄;28欄=(22+23+24-25+26+27)欄;(-17+18-19-20)+(24-25+26+27)欄=(-29+31)欄;
8行=(9+10+11)行;14行=(15+16+……+21)行;22行=(23+24+25)行;26行=(2+……+8+12+13+14+22)行;31行=(32+33+34+35)行;36行=(28+29+30+31)行;42行=(38+39+40+41)行;45行=(26+36+42+43)行。
資產類(除9行、10行、14至21行):
如果1欄>3欄,11欄=(1-3)欄,5欄=0;如果3欄>1欄,5欄=(3-1)欄,11欄=0;
如果2欄>4欄,12欄=(2-4)欄,6欄=0;如果4欄>2欄,6欄=(4-2)欄,12欄=0;
資產減值類、油氣資產折耗(9行、14至21行)及負債類:
如果1欄>3欄,5欄=(1-3)欄,11欄=0;如果3欄>1欄,11欄=(3-1)欄,5欄=0;
如果2欄>4欄,6欄=(2-4)欄,12欄=0;如果4欄>2欄,12欄=(4-2)欄,6欄=0。
四、主要表間關系
1、本表“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合計年初、期末余額應等于資產負債表的“遞延得稅資產或負債”相關項目的年初、期末余額。
2、本表“本年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金額等于資本公積明細表的“遞延所得稅影響”相關項目的凈增加額。
3、本表“本期遞延所得稅費用”項目合計數(shù)=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的“所得稅”項目下的“其中:遞延所得稅費用”項目本期累計數(shù)。
4、本表“本年計入遞延所得稅費用”的金額等于所得稅費用表的“本年通過遞延稅項轉入的所得稅費用(收益)”。
5、本表“本年計入遞延所得稅費用”的金額總計減去“允許抵減以后年度利潤的可抵扣虧損”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費用,除以稅率等于所得稅納稅調整明細表中的“暫時性差異納稅調整額”。
稅會差異通俗來講,就是會計上認定的繳稅金額與稅務局認定的金額不一致,而其中暫時性差異(以后年度可以調整為一致)就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暫不討論教科書理論,常見的遞延所得稅業(yè)務(資產/負債)總結如下:【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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