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之前的營業(yè)稅發(fā)票圖片
有人問:營改增前已經確認營業(yè)稅銷售收入,并申報繳納營業(yè)稅,但沒有開發(fā)票,現(xiàn)在2018年要開票了,能否開?當然可以開,稅務總局專門貼心地搞了一個:603“已申報繳納營業(yè)稅未開票補開票”的發(fā)票類型及其代碼
2024.11.23營改增從2015年開始宣傳,各機構蜂擁而來要分享這塊培訓蛋糕,可聽課的人,聽了一遍又一遍,為什么聽了800次還聽不明白?答案是:
1、聽不到正題:
營改增90%的知識是財稅知識,由財務人員講的營改增圍繞各種稅的進、銷項稅額展開,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對財務人員很重要,可對造價人員沒用,因此聽多少遍也不懂是正常的;
2、講不到正題:
財務人員不是做造價出身,營改增10%的內容與造價有關,這10%財務人員無法與造價知識對接,造成之間的間隔,這個間隔也許很小,但對于造價人員是難以逾越的障礙,因此怎么聽都覺得到實際中都有不會操作的地方。
3、歪曲地講:
營改增是稅制改革,能否促進某個行業(yè)的發(fā)展連國務院總理也給不出答案,做為講課的人就斷言營改增后可以根除掛靠,可以實現(xiàn)利潤等等,這純屬于法盲行為,這種來講課的人多為造價行業(yè)人員,因為他們不懂90%的稅法知識,于是任意添加賣點,把營改增說成了救市的良方,如果營改增有這樣的功效,上一任領導集體為什么還要拿出40000億救市。
4、瞎子摸象地聽:
營改增90%的稅法知識對于造價人員實在是個天大的難題,造價人不可能在短期內學會和掌握財稅理論,他們聽營改增應該聽與造價有關的那10%操作知識,而不用去長篇累讀財稅理論,現(xiàn)在市面上培訓講座我聽過幾個版本,120分鐘內容,有用的也就幾句話而且是一帶而過,特別是從事造價的人講營改增知識,基本上是錯誤百出。
在此我只談個人的幾個觀點為,以便讓造價人員學習營改增知識少走彎路。
1、營改增對造價人員來說,是一種工作上的減負,而不是宣傳上所說的是投資上能減負。為什么說工作上能減負?在營業(yè)稅制下,我向供應商詢價后總會追問一句:“這個價包含開票了嗎?”,因為那時的材料增值稅要以成本形式計入材料費,如果供應商所報價格不含票,對施工方的成本是一個損失。增值稅體制下,現(xiàn)在再問供應商,材料到場價多少錢?再也不用添加后面的廢話,一個項目20-30種材料,詢價過程少說了幾車話是不是工作減負。為什么增值稅體制下不用再問開發(fā)票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因為營改增正直實現(xiàn)了價稅分離,供應商開不開發(fā)票與我對投標工程項目的成本控制沒有任何關系,我詢到了材料價格,投標組價的工作就可以順利進行,這才是造價人應該關心的話題。
2、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看上去是營改增的知識點,于是被用來大作文章,其實,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如何抵扣問題,有時連財務人員都搞不明白,做為造價人員,一不從事材料采購工作,二不從事財務報稅工作,三不從事公司的決策工作,研究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因此,在這勸從事造價的人員不要在此浪費太多時間,知道增值稅體制下有個“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的抵扣問題就可以了,再奉勸造價人員一句關鍵的警告:“千萬不要憑一已智商,為老板提供增值稅體制下如何避稅的良策”。
3、 營改增好象打亂了許多造價人的組價思維,其實各地區(qū)官方在4月份都出臺的營改增的稅率、費率調整方案文件,正直對著文件調整起來,調整一個專業(yè)的取費內容只需10分鐘時間,只是許多造價人平時不會調整取費表,對取費表中的各個費用的比例關系沒搞明白,離開了軟件,組不出營改增后的價格,希望做造價的人利用營改增的良機,自已加強一下造價的理論學習。這次營改增,涉及到的稅率和費率調整范圍就是(以北京地區(qū)為例)“安全文明施工費”、“企業(yè)管理費”和“稅金”,“規(guī)費”和“利潤”本次北京市地方政府官方沒有對此調整;這次費率的變動,看上去是因為營改增稅制改革造成的變化,實際上體現(xiàn)出的是造價人對本行業(yè)理論知識概念的混亂認識。
建筑企業(yè)如何抵扣增值稅?先看下面的公式:
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銷項稅=工程結算*11%,進項稅=各類成本*對應的稅率)
營改增以后,施工企業(yè)交多少增值稅,不是取決于你的產值,而是取決于你能夠抵扣多少。
營改增以后,只要你的合同簽訂,增值稅銷項稅就確定了。進項稅的確定,要看施工企業(yè)拿到的增值稅進項發(fā)票能不能抵扣。
不過,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情況比較簡單,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果不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就不能拿來抵扣的。那么,營改增以后,材料飛的抵扣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營改增后,工程成本不能隨意改動
營改增之前,有的建筑公司要么把人工費變成材料費,要么把材料費變成人工費。營改增以后,這個比例不能隨意改變,否則就是虛開發(fā)票。
因此,營改增以后,必須要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來抓。虛開發(fā)票,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到,是要受刑事處罰的。
實踐當中,會有很多施工公司讓你多開建安發(fā)票給他,因為多開建安發(fā)票,施工企業(yè)可以少交土地增值稅。營改增以后,這種操作絕對不能進行,是犯罪行為。
二、常見可抵扣的進項
(一)電話費:
可以抵扣11%,只限于公司座機電話費,手機費不允許抵扣進項稅(手機是實名制的,屬于個人,因此不能抵扣)。
(二)材料費:
可以抵扣17%,但不是所有材料都可以抵扣17%。
按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沒有供應商開具銷售清單的開具“材料一批”、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1、索取材料費增值稅發(fā)票注意以下幾點:
(1)從供應商處買材料,一定要索取對方開具的銷售清單。
一般來說,購買的品種會比較多,因此必須是材料供應商從稅控機里面開出銷售清單,蓋上發(fā)票專用章,否則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這一點,一定要寫進采購合同。在采購合同里面要明確,對方如果匯總開票,有義務提供加蓋發(fā)票專用章的銷售清單。
(2)采用定點采購制度,定期結算,定期開票
勞保用品、辦公用品,一般是很難拿到增值稅發(fā)票的。營改增以后,公司應該推行定點采購制度。通過定期結算,定期開票,這樣才能拿到增值稅專票用來抵扣進項稅。
小技巧:
1、建筑企業(yè),營改增以后,應該多做工作服(一季度做2套,1年8套)。
可以說,工作服是最省錢的,一來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稅,又可以抵扣25%的所得稅,又不用交個人所得稅,實在是一箭三雕。
但是,不能通過購買的方式進行。直接購買工作服的費用,叫做職工福利費,不能抵扣進項稅,而且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公告第34號文件第2條規(guī)定,工作服必須跟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服裝廠簽訂工作服的訂做合同。必須在合同中約定:
(1)在工作服的某一部位,一定要有該公司的標識或標記;
(2)工作服貨款的支付,必須公對公賬戶進行,不能現(xiàn)金支付。
符合以上條件,開具的發(fā)票才可以抵扣17%。
2、選擇一般納稅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營改增以后,企業(yè)采購時一定要索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從采購價格來講,一般納稅人的材料商肯定會比小規(guī)模納稅人(個體戶)的材料商價格更高。
但是,對于建筑企業(yè)而言,獲得增值稅專票后,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稅進項稅,又可以抵扣25%的企業(yè)所得稅,合計可以抵扣42%的稅金。因此,營改增以后,選擇一般納稅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舉例:有2個供應商A、B
A(一般納稅人):報價11萬7000元
B(小規(guī)模納稅人):報價11萬。
從A處買,采購成本是10萬(11.7萬=10萬+10萬*17%)
從B處買,采購成本是11萬。
從A處買,采購成本少1萬,相當于未來利潤多一萬,多繳企業(yè)所得稅2500元。實際上,未來交稅時就少交17000-2500-7000=7500元,,實際相當于公司多盈利7500元。
從B處買,采購成本多1萬,也就是未來利潤少一萬,少繳企業(yè)所得稅2500元。但是,沒有增值稅專票抵扣,相當于多繳增值稅1.7萬,總計未來公司多付資金流7500元。
因此,從一般納稅人A處買更合算。
3、特定材料的開票要求
材料部分,像砂石料、商品混凝土,只能抵扣3個稅點。因為砂石料和商品混凝土的銷售商,可以選擇開3%的增值稅專票,也可以開3%的增值稅普票。
營改增以后,砂石廠、混凝土公司一定選擇簡易計稅的,所以一定要在采購合同中寫清楚,要求對方提供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中國的稅法,對簡易計稅不能開專票的規(guī)定做了列舉,因此并不是簡易計稅都不能開專票。
當具備以下條件:材料是砂土石料、自來水、商品混凝土,采用清包工或甲供材合同的老項目,房開企業(yè)選擇簡易計稅時,可以開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因此,采購合同中,一定要特別注明“材料供應商開具3%的增值稅專票”。
稅法中明確列出的,簡易計稅開增值稅普票的情況:
(1)小規(guī)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只能抵扣3%。個人只能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所以,從個人那里買砂石料或租賃設備,只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2)據財稅2008第170號和財稅2009第9號等文件規(guī)定:
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有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開具或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有人問:營改增前已經確認營業(yè)稅銷售收入,并申報繳納營業(yè)稅,但沒有開發(fā)票,現(xiàn)在2018年要開票了,能否開?當然可以開,稅務總局專門貼心地搞了一個:603“已申報繳納營業(yè)稅未開票補開票”的發(fā)票類型及其代碼
2024.11.23小規(guī)模納稅人征收率的適用一、銷售或出租不動產、建筑業(yè)新增5%征收率 以下所稱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但不包括房地產企業(yè)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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